2021年沈阳市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2021-11-04 21:32:02阅读()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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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沈阳市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消防文员

岗位描述:从事消防协助执法、乡镇(街道)网格化、宣传等工作。

岗位数量:10个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保卫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按《应征公民入伍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男女不限;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内;

4.专业要求:中文、新闻、法律等专业优先录取(有摄影、摄像、体育、驾驶、法律特长优先录取)

5.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熟练使用office或WPS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7.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的当日,下同。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及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录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录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具体岗位安排待招录结束后,由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工资福利待遇

1.经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并考核为合格的,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五险一金,工资标准2970元/月。

2.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

3.休假按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规定执行,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安排补休。

4.对表现突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素质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及背景调查、聘用签约等相关程序,执行地点设在沈阳市,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 2021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招聘简章并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xfjy@fescosy.com进行报名。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以邮件附件(附件不超过5MB)的形式将以下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word格式(内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

2.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张A4纸上排版);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过往工作相关经历证明资料。

(四)报名要求:报考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次招聘全权委托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进行简历筛选、邀约、面试等工作,除此之外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推荐。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将视业务需要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

(三)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四)通过简历筛查的应聘人员,我公司将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告知后续具体安排或需补充的相关资料,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未进入下一环节将不予告知。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七、招聘声明

(一)本公司的招聘信息仅在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

(二)本公司所有的招聘均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在招聘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任何带有收费性质的招聘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三)本公司的招聘工作由本次项目招聘组统一策划、组织,并按照统一的招聘流程办理,不会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录用,并且从未要求应聘者前往除我公司办公地点以外的其他任何地点进行面试。

(四)本公司保留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及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查阅招聘信息时注意辨别真假,谨防上当受骗,遇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公司名义招聘的行为,请及时向我公司及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由于参加非本公司组织的招聘活动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感谢广大应聘者关注我公司的招聘信息,并再次提醒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招聘信息征询热线:024-82511333-8124/8119

(工作日9:00—16:00)

沈阳市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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