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阳灯塔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2-05-16 00:05:21阅读()灯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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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灯塔市人民政府批准,拟招聘社区工作者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身份性质

本次计划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身份为临时性专业人员,是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烟台街道下辖社区10人、万宝桥街道下辖社区27人,佟二堡镇下辖社区3人。

三、招聘对象

参加2022年3月12日灯塔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笔试成绩在55分以上的考生均可报名(不含入围2022年3月19日社区工作者面试已录人员、缺考人员及录取期间自动放弃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

3.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4.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报名咨询电话:0419- 8583046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成绩为参加2022年3月12日灯塔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的成绩。

(二)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考核(政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

由市民政局自行组织体检、考核(政审)。

3.职位选择

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职位,放弃选择的由本人向市民政局写出书面申请。

因放弃职位选择,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岗位选择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5个工作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市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社区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社区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2.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2400元(含“三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防疫要求

1.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个人健康承诺书》,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应试人员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5.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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