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1-11-04 22:09:53阅读()沙河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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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区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沙河口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共80人,其中社区事务岗40人(以下简称岗位1),社区服务岗35人(以下简称岗位2),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岗5人(以下简称岗位3)。

二、岗位介绍

1.岗位1

具备较强的与居民协调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水平,负责社区居民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2.岗位2、岗位3

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善于调解民间纠纷,具备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能力,负责社区网格内居民自治和服务管理。

3.上述3个岗位同时还需具有调处居民复杂矛盾能力,能够适应社区随时性应急工作和夜间值班值守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不同岗位的人员还应分别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报考岗位1或岗位2的人员需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城镇户口(非农户);

2.报考岗位3的人员需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大连市沙河口区城镇户口(非农户),配偶单位位于大连市。

岗位1、岗位2、岗位3不得兼报。

(八)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4.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http://www.dlshk.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岗位1、岗位2、岗位3均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三)报名地点

大连市第五十中学体育馆(大连市沙河口区锦绣路60号)

(四)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所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报名。同一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如未按要求报名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与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报名材料

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编号排序,相关附件在本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打印。

1. 岗位1、岗位2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A4纸打印,本人签名并贴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2)考生本人签名的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2);

(3)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5)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现场报名提交(字迹清晰可辨);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自行打印提供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 岗位3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A4纸打印,本人签名并贴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2)考生本人签名的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2);

(3)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5)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现场报名提交(字迹清晰可辨);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自行打印提供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所在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部队档案管理章);

(9)提供配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所在部队开具的现役及随军家属情况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11)由军分区或同级武装部开具的现役及随军家属情况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之审查结果。凡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提供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形成规定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剂,对不同意调剂或不能调剂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报名不明确报考街道,考生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无异议成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分配。

五、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沙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6号窗口(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领取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须持本人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9:3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准。

4.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社区综合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

5.成绩查询:2021年11月16日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http://www.dlshk.gov.cn/)公开发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共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面试主要测评要素包括: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4.面试要求:面试参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发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分别排序。

(四)优先聘用事项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优先聘用:

1.户籍地为沙河口区;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以上无法确定拟聘用对象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面试方法确定。

(五)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附件3)中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入场前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场参加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http://www.dlshk.gov.cn/)公开发布。

2.考察工作由民政部门会同街道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市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录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http://www.dlshk.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岗位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入会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以及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

(二)报名、笔试和面试当天,考生进入报名点和考点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聚集、不聊天,按1米线排好位置,要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

报名前14日内,从省、市防疫指挥部确定的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连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考生进入笔试、面试考点时,要提供笔试、面试当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当日前3天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相关工作确认后,立即规范戴好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咨询电话及时间:

岗位1、岗位2:0411-84368630 区民政局

岗位3:0411-84361018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考务:0411-84368531 区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后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因通讯不畅或考生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在录用前妥善保管准考证。

(三)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沙河口区政府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3:《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附件列表:

附件1 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附件3 2021年沙河口区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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