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阳市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8-31 17:13:15阅读()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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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30人(其中:男24人、女6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0日(含)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双塔区户籍、龙城区户籍;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

(2)报考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取得相关学历证明时间、户籍迁入日期的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优先招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专门矫治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职辅警;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规定》标准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登录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下载并填写《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报名地点: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楼二楼大厅45、46号窗口进行报名(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

2.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自行下载《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后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需本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打印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两份,粘贴好照片,签名必须手填;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二维码有效期选“最长期限”);

(6)银行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个人信用报告》1份;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

(8)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签名必须手填。

3.报名费用: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考生通过审核报名成功后,现场完成缴费。

4.考生于9月20日上午9:00-11:00携带有效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和题型: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分的80%)及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总分的20%)。笔试一套试卷,均为客观题型,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在龙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纪律。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教材、教辅资料、草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评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体能测评。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评项目和标准:

2.测评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评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评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体能测评时请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

4.面试纪律。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统一着装白衬衫黑裤子黑皮鞋,不得佩戴配饰或首饰。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违纪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所空出的岗位,由参加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辽宁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龙城区委政法委、向阳公安分局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参加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确定递补人选。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培训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龙城区委政法委、向阳公安分局组织培训。

(九)聘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执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安机关辅警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应密切关注龙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及通知信息。

5.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权利。

6.未尽事宜,由2023年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咨询及反馈方式

龙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421-372180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

1、《2023年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朝阳市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3年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龙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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