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盐城滨海县司法局公开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2022-07-19 11:36:31阅读()滨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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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及其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在全县范围公开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

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办事公道,有较高群众威信,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2、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

3、年龄在4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从事过基层调解工作的以及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待遇

按季度发放工作津贴,并对所调解的案件按规定实行个案补贴。

四、报名程序

本次聘任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滨海县司法局二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永宁路4号),联系人:毛蕾蕾,联系电话:0515-69957261,13962041648。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如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照相关的规定追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五、聘任程序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滨海县司法局开展招录工作。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人民调解相关知识,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按照1:2比例,由高到低分数确定前12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12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3、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依成绩高低顺序,按聘任岗位拟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任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前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办理聘任手续。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法润滨海”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负责对本次聘任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69957236,80866011。

滨海县司法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滨海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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