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1-03-04 23:49:14阅读()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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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理化分析检验员(1-2名)

岗位描述:正确使用、维护本岗位用于检测的设备(气相、液相色谱,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等);按SOP要求完成检测,及时正确真实地记录检验过程,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保证检测原始记录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证书、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聘用条件:仪器分析、分析化学、药物化学、药代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过理化检验岗位组织的关于操作要求、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踏实刻苦,有责任心。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微生物检验员(1-2名)

岗位描述:负责产品相关微生物指标的检验;负责对检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聘用条件:微生物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操作技术。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认真,踏实刻苦,有责任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五、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一般2个月)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868393

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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