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2-04-08 00:45:53阅读()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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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集聚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深入推进《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引进人员,充实我县人才队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四)其他高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二本学历)(此类人员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的年龄规定:第(一)类人才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人才中的副高职称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人才中的硕士研究生及第(三)、(四)类人才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3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处分影响期满三年内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被我县事业单位解聘或本人辞职未满三年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考试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未满五年的;

10.现役军人;

11.曾是我县人才引进人员,辞职或被所在单位解聘情形的;

12.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且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报名人员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的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并扫描)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招考单位+应聘岗位”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教育局邮箱:rsg2323196@163.com;报考医卫系统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卫生健康局邮箱:zgg_jw@163.com;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县委组织部邮箱:jhzzbrcs@163.com。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纪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一律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专业审查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对比认定,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三)考核(考试)

应聘教师类职位的,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应聘医师医技类职位的,采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本次引进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书面告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定5月上旬举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研究确定)。

(四)考察

所有入围考察人选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2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面试对象均列为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考察。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

对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考察对象。

(五)体检

考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尿样毒品检测。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引进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规培期),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对象进行考核,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解聘(试用期内不享受人才政策待遇)。

六、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

(二)生活补贴

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如引进人才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发放的生活补贴一律收回。

(三)住房保障

按照“分层次、保无房”原则,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我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江华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如引进人才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发放的住房补贴一律收回。

以上购房补贴的发放须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否则按比例核减或收回住房补贴。具体按《江华瑶族自治县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江人才办〔2021〕1号)执行。

(四)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五)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江华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江华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

(六)职称评聘。引进人才具备相应岗位职称资格的,在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优先评聘职称并给予相应待遇。服务期限满3年者,在江华县组织的初、中级职称评聘工作中可不受支教、支医、支农年限条件限制。

(七)关心关怀。对引进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深度参与江华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积极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团结凝聚。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县情研判,增强人才对江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把为江华高质量发展作出特殊贡献、表现突出的人才纳入县级领导走访慰问名单,每年组织专项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状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进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严格落实引进人才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研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制度。

(九)其他政策

在引进人才专项考核中连续2年评定等次为优秀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职务职称或调任公务员,并可再享受连续2年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具有特别贡献的县引进人才考上本县公务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该引进人才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引进政策明确的相关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疫情防控及其他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需提供当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与健康码均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或高风险区域的报名考生需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引进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引进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6-2325641

县人社局事管股 0746-2317800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323196

县卫健局人事股 0746-2311493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6-2320811

附件:

1.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3.“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5.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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