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1-22 00:17:00阅读()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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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经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招考聘用4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简介

医院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主页简介部分(http://web.hljstcm.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聘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业务能力等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身心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5.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含)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含)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6.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8.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被行政机关(含按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名应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http://web.hljstcm.org.cn/)及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进行发布,提示性信息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

请报名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22年1月24日-2月9日9:00-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平台: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时刻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和英才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查询审查结果。2022年1月25-2月10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取消当前岗位报名,重新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试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打印本人报名表。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认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导出后本人手写签字)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同时,现场签定《个人诚信承诺书》。

4.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现金支付方式)。

5.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

(5)考生通过网上审核进行现场确认前,需详细阅读“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7)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8)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9)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451-55653086转6797或5036

陈老师、

赵老师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

2.笔试

(1)笔试采取纸质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专业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4)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或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和英才考试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经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按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并在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报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如有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将对日程安排及程序做出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关注官网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

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3.疫情防控要求

4.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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