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2-11-23 22:43:56阅读()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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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 》(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系隶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系隶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粤海铁路南港检查站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系隶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粤海铁路南港检查站系隶属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系隶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五)海南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海南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系隶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六)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系隶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 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见《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日。

四、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形式分别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其中考核招聘仅适用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设置的博士研究生岗位,其余岗位均采取考试招聘。

(一)信息公布

本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hrss/index.shtml)、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3日,共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08:00至2022年11月28日17:30。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11月26日16:00截止报名新注册,已注册提交资料的考生可根据审核回复进行材料补充,2022年11月28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预留两天时间补充材料),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543)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7)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1)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报名,报名链接: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543填写《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4)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考时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6)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仅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提供)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有关信息或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含公告附件中的《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

2.考试招聘除有备注“如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3人,则该岗位取消招聘,岗位代码XX的岗位相应调整招聘名额增加1人,仍为XX岗”的岗位外,其余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招聘无开考比例限制。

3.如无特殊情况,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及报名编号(网上报名系统生成)、考试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及时关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考核招聘的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

1.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提供时间:XXXX年XX月XX日。”)。

②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③《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由本人签名)。

④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人员、委培人员和特岗教师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⑤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签名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⑥其他相关书面材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3.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考核方式

考核以结构性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问答和社会热点分析,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报名通过考核形式应聘的人员需提前下载“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指定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543),纸质版及佐证资料面试时一并提供给考核小组,结构性面试时进行综合评分。

1.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需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考官表决通过,方可录取。

2.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和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入围人员超1:1比例时,由考核小组考官对入围人员中综合分相同人员进行排序,并按排序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告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试招聘的相关要求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但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成绩平均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本岗位专业知识)

专技岗位(本岗位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书面提交申请(落款手写签名及日期,并在手写签名上按手印)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身份证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提供时间:XXXX年XX月XX日。”),并在参加资格复审前提交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自愿放弃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名单和原因、递补名单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3)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提供时间:XXXX年XX月XX日。”)。

②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无学位则不提供)。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③《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由本人签名)。

④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人员、委培人员和特岗教师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⑤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

(6)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2)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同级别的另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根据考试或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考试成绩(含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考核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含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自愿放弃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和原因、递补名单、考察人选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单位名称、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机关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

联系电话:(0898)65362908;传真:(0898)65327471

中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敬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汇总表

2.2021年教育部专业目录

3.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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