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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02 01:57:10阅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指导、监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为配齐配强本单位人才队伍,满足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的岗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1名面向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2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即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
(五)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六)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条件,报名后请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国家、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南自贸港招才引智平台(http://www.ihnhr.com)、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道路运输局(http://jt.hainan.gov.cn/hnsdlysj)等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11月11日17时,共10天。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http://ks.zhipin0898.com /index.php)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以及http://ks.zhipin0898.com /index.php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报名材料上传
(1)登陆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以下材料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
②学历、学位、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下载或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④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清单(含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缴费情况)及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内含岗位页、签订时间以及盖章页);
⑦报考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见附件2)
⑧岗位须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道路运输局(http://jt.hainan.gov.cn/hnsdlysj)官网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
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11月11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11月11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6.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详见附件3、附件4)。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现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则予以认定该专业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7.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注意事项: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官网公布。
(3)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我局工作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和英语等级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内容等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提供书面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为准。如果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已变更为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并上传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②持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
③从考试报名网站上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
④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以及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⑦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清单(含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缴费情况)及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内含岗位页、签订时间以及盖章页);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和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及面试有关事项在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官网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或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4)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示的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方能参加面试。
4.其他说明
(1)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我局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6229133。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6112039,0898-66112611;联系人:周家羽,罗利明。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3.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2021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2.《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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