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1号)

2021-08-10 16:33:51阅读()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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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单位概况

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是隶属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科技信息编辑调研室、科技信息网络开发室、科技项目开发室4个科级机构。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1名。主要职责: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科技创新信息平台建设、提供科技信息资源系统建设与信息服务、开展决策咨询及软科学研究、组织科技项目开发及科技交流活动、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待遇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个人学历、职称、工龄等情况确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历 专业名称 学位 招聘名额 工作年限 年龄
01 财务管理 研究生 0257 审计
1253 会计学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1 限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02 法务管理 研究生 0301 法学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1 高校应届毕业生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科学技术厅”(http://dost.hainan.gov.cn/)官网发布,公告公示期7天(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5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公示结束后开始报名,报名期15天(2021年8月16日08:00至2021年8月30日17:30)。

2.报名网址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3.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1)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上传资料(材料须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20-200KB。),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和职称证、主要业绩成果或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前面带*的必须提交)。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仍在派遣期2年内且择业期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2019年、2020年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规定材料外,还要出具派遣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材料外,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予报名。

4)与单位有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除需提供上述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初审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笔试准考证打印事项将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一组织考试。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请提前阅知。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4)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2.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他人代理需提供委托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5)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五)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应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将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按要求派有关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将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用人员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拟聘用人员报到、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一)本公告由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8-65343739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敬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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