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亚市天涯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1号)

2022-07-19 09:31:32阅读()三亚市天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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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占比达标,逐步实现“一村一园”,促进天涯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亚市天涯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共计44人(详见附件1),属事业单位编制外教职工,享受三亚市天涯区现行编外聘用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天涯区学前教育事业。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三亚市天涯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受疫情影响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以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受到疫情影响”栏的结论为依据),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报考。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若存在以下情况将分别进行:

1.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属于受疫情影响(以本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标注属“受疫情影响”为依据)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属于其他情形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所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报考前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八)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上述平台公示(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09时-2022年7月29日18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招录考试栏目),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人员必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MB),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三亚市天涯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填写附件2并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属于“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受疫情影响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上传带有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受到疫情影响”栏的结论为依据的字样的截图;

(6)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7)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其中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报名时,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报名时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均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依次上传;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适合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请保证报名时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准确且保持畅通,以便接收相关考试通知,如因电话不正确或者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指定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有关事项公告。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天涯区教育局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2.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7月29日18时准时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

4.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更改或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等后,重新提交进行审查。未能在2022年7月29日18时前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保育员、保健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岗位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幼儿园岗位需要的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4)评分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同分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天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供网上报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报考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如期到现场如实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递补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3.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以“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公示(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具备幼儿园相关岗位需要的专业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3)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入围体检人员。

(五)考试成绩排名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有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以“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拟确定为参加体检应聘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天涯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天涯区教育局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列入考察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公布。

2.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资格复查。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在“天涯教育发布”“天涯区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若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规定程序研究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海南省三亚市的疫情防疫相关规定,在考试期间自觉遵守当地的疫情防疫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材料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天涯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98-88343009

监督电话:0898-88341862

附件1:三亚市天涯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三亚市天涯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天涯区人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

附件5:招录考试报名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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