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柏乡县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6-18 16:28:45阅读()柏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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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反腐败大局,保障留置看护任务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招聘人数4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柏乡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工作内容: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柏乡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公安机关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由公安机关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辅警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

四、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具备从事辅警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治考察标准,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具有柏乡县户籍(本人或父母、配偶一方符合即可);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

5.年龄女18-25周岁(1998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男18-35周岁(1988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含)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和在校生;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24日。

五、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17日通过柏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ixiangxian.gov.cn)、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6月28日17:00,共5天。

3.依据招聘岗位设置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通过“支付宝”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29日17:00;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柏乡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核减招聘名额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核验入场。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查询笔试成绩。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4.笔试成绩公布后,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通知。

2.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并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1)《柏乡县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

(2)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个别岗位根据岗位其他要求条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4)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有效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完成后只留存复印件备案)。

3.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和标准:男子1000米跑(≤5'45");女子800米跑(≤5'45")。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入闱人数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后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另行公告。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考察后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县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柏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ixiangxian.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第三方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派遣到柏乡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由柏乡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

3.被聘用的辅警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月按基本工资的30%执行。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长期在岗工作,遇有紧急任务时需长时间封闭管理,适当增发特岗薪酬。在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县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期间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柏乡县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因其它不可控因素,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柏乡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xiangxian.gov.cn)和报名网站(http://114.115.164.85:6500/i-23)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十、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柏乡县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7713577(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9-7722915(纪委监委)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可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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