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沧州市运河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07-24 22:10:21阅读()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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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部分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的需要,进一步补充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面向社会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依据岗位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56名。其中小学教师236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

2、考生户籍是沧州市市区(运河区、新华区)户籍。户籍以2020年8月3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按《运河区2020年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除此之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信息表》的要求进行报考。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运河区所有在岗教师。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待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以及14天健康打卡记录,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前7日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5:00,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8日下午5:00。报名人员登陆http://121.28.131.187:8054/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予以解决。

(7)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317-5297716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8)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4日,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本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4/,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岗位招聘数1个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岗位招聘数2个及以上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核准岗位发布时间2020年8月11日,发布地点是网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4/。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分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报考岗位招聘数1个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报考岗位招聘数2个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报考岗位招聘数3个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5天后登陆(http://121.28.131.187:8054/)查询。

(四)证件审核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http://121.28.131.187:8054/)公布。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诚信承诺书》、报到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出据《学历认证报告》。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对空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面试

采用说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按小学、幼儿园岗位选取教材,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当场出示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4/)另行通知,届时参加面试考生需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面试一场,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档案复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运河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yh.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后由区教体局组织签订合同落实相关待遇。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聘用人员要服从分配,试用期一年。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聘用到农村教师岗位的需在该校服务满3年后方可流动。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诚信承诺书》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在http://121.28.131.187:8054/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附件1:运河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体温打卡记录单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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