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12 13:55:06阅读()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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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批准,拟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714名,并为徐水区同步组织已完成报名的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后续程序。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及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卫健委等相关招聘单位配合。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任职资格、户籍等,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无任职资格也可应聘,但在聘用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掌握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已报名参加徐水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交费成功的考生,若再报现有岗位,则徐水区的上述应聘资格自动作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徐水区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岗位及顺平县、唐县岗位不受比例限制)。莲池区教体局同一学科设A、B岗的,当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该学科的B岗及应聘人员合并到A岗 ,B岗取消。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8月18日9:00至 8月22日17:00(共5天)。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12: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0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syc0312@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0年9月2日9:00至9月3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笔试科目:医学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6、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7、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8、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应聘徐水区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岗位及顺平县、唐县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9、请考生于9月7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9月8日至9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地点:应聘徐水区岗位的考生在徐水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徐水区振兴东路)三楼;应聘清苑区岗位的考生在清苑区人社局(中心中街252号);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在保定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上述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9:00至 9月17日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20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及范围),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其中,徐水区聘任制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进行,面试考生和招聘名额分配到各组。应聘此类岗位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2020年9月22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明确工作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没有明确工作岗位的,将采取定向或择岗的方式加以明确;

(1)应聘莲池区、竞秀区教育类岗位的部分新聘教师将定向分配到新建学校工作。具体由各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新建学校的师资需求进行统筹调剂。对拒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徐水区高中、初中、小学和清苑区教育类所有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总成绩并列,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应聘徐水区幼儿园教师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并列,优先选岗的顺序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4)每人限选一个岗位,限时5分钟。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在此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4、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5、徐水区幼儿教师实行聘任制教师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岗位的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社局: 0312-5037344

保定市卫健委: 0312-5977526

保定市疾病控制中心: 0312-3353007

徐水区: 0312-8601771 、7115665

莲池区: 0312- 5078604

清苑区: 0312-8118799

顺平县: 0312-7616380

唐 县: 0312-6421733

竞秀区: 0312-3089121

监督电话: 0312-5037344

附件:1、保定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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