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乡卫辉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7-31 23:52:49阅读()卫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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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拟在全市开发一批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50个,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类别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和工勤服务、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文印、收发、保洁、保绿等岗位;

(二)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扶贫、医疗卫生、养老托幼服务、社会救助、群团组织、社区矫正、残疾人服务等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三、条件要求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四)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五)大专以上符合相关要求。

四、安置程序

安置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审核确定、组织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7月25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A3窗口

3.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实行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以下相关资料,按照递交资料、资格审查等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保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携带资料:已填写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符合招聘条件第二条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本市登记失业半年的,由工作人员通过系统予以查询,无需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安置资格。

(二)招聘及体检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社部门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结合各单位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安置,安置前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先后顺序替补。体检完成后,将在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

(三)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管理,安置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由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待遇。

五、人员待遇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卫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为16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安置期限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最长为3年,到期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待遇;违规取得安置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缴违规获取的补贴。

(一)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存在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咨询电话:4495492

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附件: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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