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2-04-17 23:43:12阅读()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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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工作需要,计划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专业技术人事代理人员51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引进普通高等教育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18名。采取在高校宣传,网络报名的办法进行。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表)。

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入职前由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复核,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8:00至4月2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点击浮动窗口“2022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者进入“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邓州招聘,进入报名登录进行报名。应聘者如实填写、上传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同时需要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2022年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等证件原件)、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2M以内、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应聘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应聘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30日12点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使用。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面试资格确认。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聘请异地评委、异地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及应知应会能力。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

1、人事代人员由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待遇。人事代理人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人事代理人员的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养老保险(企业)、档案工资等手续按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初审并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归档。

3、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代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每年将《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送交市人事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归档。

4、对违反劳动合同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由用人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代理人员协商,可续签或中止合同。因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六、注意事项

1、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在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应聘。应聘者在各个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组织与领导

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6066628(市卫健委人事科)

0377-62287808(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2022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附:“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附表:2022年邓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专业 学历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备注
05 市中心医院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0501 22  
口腔医学 本科及以上 0502 2  
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 0503 2  
听力学 本科及以上 0504 1  
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0505 6  
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0506 2  
病理学 本科及以上 0507 1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0508 1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0509 1  
药学 本科及以上 0510 5  
护理 本科及以上 0511 40 往届需取得执业资格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 本科及以上 0512 3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物理方向) 本科及以上 0513 1 从事医学物理师工作
06 市人民医院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0601 50 往届需取得执业资格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0602 56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0603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 本科及以上 0604 11  
营养学 本科及以上 0605 1  
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 0606 5  
儿科学 本科及以上 0607 6  
口腔医学 本科及以上 0608 2  
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 0609 2  
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0610 8  
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及以上 0611 6  
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及以上 0612 8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0613 2  
康复治疗技术 本科及以上 0614 3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本科及以上 0615 2  
药学 本科及以上 0616 10  
中药学 本科及以上 0617 3  
临床药学 本科及以上 0618 3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本科及以上 0619 2  
07 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0701 5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0702 4 往届需取得执业资格
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0703 1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0704 1  
临床医学(病理诊断方向) 本科及以上 0705 1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维修方向) 本科及以上 0706 1  
08 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0801 5  
精神医学 本科及以上 0802 3  
09 市中医院 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 0901 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0902 8  
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0903 2  
中医学 本科及以上 0904 16  
口腔医学 本科及以上 0905 1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0906 1  
康复治疗技术 本科及以上 0907 2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0908 10 往届需取得执业资格
中药学 本科及以上 0909 5  
药学 本科及以上 0910 3  
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0911 4  
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 0912 6  
10 市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001 30  
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 1002 10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 1003 30 往届需取得执业资格
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1004 3  
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及以上 1005 3  
口腔医学 本科及以上 1006 3  
口腔医学技术 本科及以上 1007 2  
中医学 本科及以上 1008 10  
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009 10  
针灸推拿学 本科及以上 1010 3  
医学检验学 本科及以上 1011 3  
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及以上 1012 2  
心理学(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 1013 1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类) 本科及以上 1014 1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1015 3  
康复治疗技术 本科及以上 1016 3  
儿科学 本科及以上 1017 30  
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 1018 3  
中药学 本科及以上 1019 3  
药学 本科及以上 1020 4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物理方向) 本科及以上 1021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 本科及以上 1022 5  
法医学 本科及以上 1023 2  
合计: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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