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正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3-07-03 17:22:38阅读()正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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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组发〔2023〕5号)文件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热心社区工作。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②退役军人、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2018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8.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3年7月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民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9:00至2023年7月8日18:00。

3.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符合的依据,资格是否符合须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2023年7月9日18:00。

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民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不得更换,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5.网上缴费

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3年7月6日9:00至2023年7月10日18:00在“民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应在“民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调整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岗位。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应于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期间进入“民望人力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五、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正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并及时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被放宽至高中或中职学历的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对象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公布。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八、岗位选择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岗位选择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选岗按照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县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报县委组织部研判审定。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研究确定后,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街道办事处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完善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正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薪酬详情。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a.gov.cn/)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如因未及时关注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各环节的考试。

十五、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6019126(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1-26422304(县纪委监委)

正安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附件:正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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