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04 00:09:30阅读()广西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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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8.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须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者是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9.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广西人才网的相关链接(网址:http://exam.gxrc.org)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8:00至12月5日18:00。

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流程,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5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广西人才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在2021年12月7日至8日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提交改报申请的,视同放弃。

(三)报名确认、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21年12月9日8:00至12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四)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专业知识》(100分)。笔试时间暂定在2021年12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广西南宁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广西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上公布。

2.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采取网上调剂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在“广西人才网”发布。已经入围首批面试人员名单的不得参加调剂。调剂结束后,调剂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才网”上公布。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面试

面试公告预计于2022年1月上旬在“广西人才网”发布。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中旬,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地点在广西南宁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具体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及“广西人才网”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发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地点在广西南宁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及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岗位等级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受聘者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确定。

三、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网站查看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放弃或被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不及时沟通对招聘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71-5538120,监督电话:0771-5538123,技术服务电话:0771-5505038,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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