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威民勤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08-14 18:10:47阅读()民勤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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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武威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限男性),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抗旱防汛、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救援工作,以及社会救助等“急、难、险、重”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武威市户籍或者生源地为武威市;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满18周岁,26周岁以下(1996年8月15日-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持有B2照及以上驾驶证者或者以前从事过消防救援职业不少于两年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岁以下(1994年8月15日-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体重标准(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民勤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民勤县应急管理局(民勤应急管理)、武威市消防救援支队(武威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应聘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6张。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民勤县大滩路36号),联系电话:0935-5818977。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 2023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应聘者现场测量身高、检查双眼视力、辨色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民勤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隐瞒病史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

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测试考核

1.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成绩确定后,在报名点和民勤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分别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原地跳高和单杠引体向上四项,满分100分,各占分25分。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予以淘汰。

(2)面试。依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满分100分。每人限时5分钟,面试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顺序。面试考场设7名考官,每面试完一名应试者,各考官当场亮分,计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5个得分相加除以5(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为应试者最终面试得分。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人员,民勤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进行政治审查,重点对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体检、政审等环节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由民勤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应性入职培训,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因政治考核、人员思想、体格检查,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空缺名额由参考人员按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三、履行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抗旱防汛、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救援工作,以及社会救助等“急、难、险、重”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常态化值班备勤。

(二)聘用人员工资根据《武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发放,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组成,实行逐年晋升机制。入职后基本工资4000元/人/月、工龄工资50元/人/月、伙食补助44元/人/天、被装费3000元/人/年、执勤补贴50元/人/天,根据实际备勤情况计发,现场救援补贴按火警等级和应急救援任务100元/人/次计发。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合同终止与解聘

聘用期内,招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违反单位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关系解除后,由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补录空缺人员。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并计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

附件:《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施细则》

民勤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实施细则

一、测试规则

(一)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参加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胸前粘贴号码布。

(二)测试人员在测试期间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操作的,按自行弃权处理。

(三)体能项目中,测试人员自行着装,建议着运动服、穿运动鞋。

(四)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项25分。

二、体能测试

(一)10米×4往返跑(秒)

场地器材:在训练场上设置10米长的直线跑道1条,在跑道两端线标出起点线S1和折返线S2,在S1和S2外放置木块(长5厘米×宽5厘米×高10厘米)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一块放在S1线外(如图所示)。

操作程序:考生在直线跑道一侧列队。

听到“xxxx号”后,考生跑至S1线外做好起跑准备。

听到“开始”的口令后,考生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击倒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用一只手击倒木块再跑回S2线用一只手击倒最后一块木块,最后冲出S1线。

听到“入列”口令,考生跑步入列。

着装要求:考生着运动服或体能训练服,穿运动鞋,按规定佩戴号码布。

操作要求:

1、发出“开始”的口令前,考生不得越过或触碰起跑线;

2、每次跑至S2线或第一次返回S1线前,应用手击倒木块。

成绩评定:

1、计时从发令“开始”起至考生结束操作,停止记时;

2、时间超出10秒03的,每递减0.1秒成绩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3、达不到最低标准(14秒5)的不计分。

评判细则:

1、在操作过程中,抢跑的,不计成绩;

2、在操作过程中,未按操作要求使用其他身体部位击倒木块的,有一次加2秒。

(二)1000米跑(分、秒)

场地器材:在400米标准田径场跑道上标出弧形起跑线和终点线,在起跑线后3米处标出集合线。

操作程序:考生在集合线上站好,听到“各就位”的口令,考生至起点线处做好起跑准备。

听到“开始”信号,考生沿跑道逆时针方向向前跑进。

着装要求:考生着运动服或体能训练服,穿运动鞋,按规定佩戴号码布。

操作要求:

1、考生在跑进中不得离开跑道;

2、考生在跑进中不得以推、拉、挡等形式妨碍他人考试;

3、发出“开始”信号前,考生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或越过起跑线,有考生抢跑须召回重跑;

4、起跑后不分跑道,但不得踏出规定的跑道线外,同时遵循右侧超越的田径规则。

成绩评定:

1、时间在3分40秒分以内的,每递减5秒成绩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2、用时超过4分35秒的,得零分。

评判细则:

1、考生在跑进中离开规定跑道的,取消成绩;

2、考生挤、撞、推、拉、挡等形式妨碍他人跑进的,取消成绩;

3、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的,视为抢跑犯规,同一人抢跑2次的,取消成绩。

(三)原地跳高(厘米)

场地器材:在水平地面上设置立定起跳位置,起跳位置的垂直墙面标识刻度线(如图所示)。

操作程序:考生在垂直墙面一侧列队。

听到“xxxx号”后,跑至起跳位置,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接触墙面,标记手指最高接触墙点(记录指示高度H1)。

听到“开始”口令后,考生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接触墙面(记录单手指尖接触墙面最高处的指示高度H2),测量H1与H2之间的垂直距离,动作完成后,成立正姿势。

听到“入列”口令,考生跑步入列。

操作要求:

1、记录指示高度H1时,双脚必须站直靠墙,单手必须向上伸直接触墙面;

2、跳起时,必须在起跳位置立定垂直跳起。

成绩评定:

1、测试以H2减去H1最后所得的高度差记取成绩;

2、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高度差超出67厘米的,每递增3厘米成绩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4、达不到最低标准(45厘米)的不计分。

评判细则:拒不配合考务人员进行操作的,取消成绩。

(四)单杠引体向上(个)

场地器材:在沙坑上设置单杠引体向上。

操作程序:考生在沙坑一侧列队。

听到“xxxx号”后,跑至起跳位置。

听到“开始”口令后,考生双脚立定垂直跳起,双手正握杠,开始计数。

听到“入列”口令,考生跑步入列。

操作要求:

1、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

2、两臂向上引体至下颚越过横杠上缘,后恢复直臂悬垂为完成一次,否则不计次数。

3、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为考试结束。以中间连续完成的引体次数计取成绩。

4、每个考生用时3分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成绩评定:按照次数记性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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