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03 22:14:00阅读()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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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 等有关规定,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应聘人员为择业期内未就业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学术硕士。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罚记录。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5日18:00。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gsagr.cn/)发布。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2021年12月2日-12月15日18:00登录http://bm.cptae.com/tip/,点击进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12月15日18: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12月15日)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2月1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金额为人民币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

3.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蓝底)2张。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本科、硕士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

(3)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

3.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人员缺席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择优等额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

(二)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12609、0931-7614743(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电话:0931-7616517(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xlsx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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