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陇南宕昌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5-19 19:51:46阅读()宕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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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人民法院的庭审、执行、押解、安保等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宕昌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面向宕昌法院工作满两年在岗的公益性岗位及临聘人员公开招聘2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宕昌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宕昌县户籍(2024年5月15日前迁入);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已在宕昌县法院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及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4.9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宕昌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因违纪违规被司法机关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宕昌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南宕昌人社局)及宕昌法院微信公众号(宕昌县人民法院)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6月3日18:00。

2.提交报名信息: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链接http://219.152.63.192:31319/exam-system-examinee/dcgz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3.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宕昌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照片。4.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8:00。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和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5″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取消应聘资格。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试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试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单位不提供食宿。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龄工资以签订聘用合同年限开始,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后的考核由宕昌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司法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宕昌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陇南宕昌人社局)及宕昌法院微信公众号(宕昌县人民法院)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信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宕昌县纪委、监委 0939-6121703

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

咨询电话:宕昌县法院 0939-612334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31-8727856

宕昌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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