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源连平县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6 20:45:00阅读()连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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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河源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河府〔2021〕43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决定,为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驻河源市连平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在本县无正式编制的驻连部队现役军人随军配偶。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月22日、25(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电话:0762-433913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连平县2021年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家属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国营企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1、笔试

(1)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形式: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根据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其他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必要时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者应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电话:0762-4339136 ;0762-4283033

附表:1.《招聘岗位表》.xlsx

2.《连平县2021年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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