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2021-11-12 22:56:00阅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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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各项服务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辅助类雇员14名,主要从事管理辅助/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要求
岗位一 从事企业安全检查、市场监管、出租屋管理等执法辅助工作 12 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能上深夜班,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上门巡查加班的工作任务,具有食药品类专业优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二 从事统计等管理辅助工作 2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或中文秘书类专业、会计学、统计学或经济类专业,熟悉公文写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岗位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4.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C1驾驶证的优先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把报名所需材料(见第3点资格审查)扫描后发送到ruibaojiedao@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应聘瑞宝街道雇员职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5天)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

(1)笔试:为避免人员聚集,采用线上笔试方式进行,实施全程实时监控,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考试需提前做好设备测试准备工作,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测试,或考试时发现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或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笔试具体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瑞宝街道办事处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统计岗位工作满一年可享受街道统计员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和笔试采取线上进行,入围面试考生的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瑞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瑞宝街招聘雇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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