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08 11:42:18阅读()龙岩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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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85个,计划招聘人数95人,详细招聘信息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4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0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syzp.lyrszx.cn/syzp/indexpage)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或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longyan.gov.cn/)查阅。

四、报考流程

1.报名:报考者应在8月5日8:00--8月11日18:00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syzp.lyrszx.cn/syzp/indexpage),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移动端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e龙岩,点击【服务》电子社保卡》考试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岩人社,点击【更多》电子社保卡》考试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界面。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裁定。申诉时间为2020年8月5日8:00至8月12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3.缴费: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通过缴费支付渠道支付报名费80元,报名缴费系统于2020年8月13日18:00关闭。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8月31日10:00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5.报名时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列入诚信名单。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

9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及时下载打印《2020年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八、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招考岗位明确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以社保缴交记录、档案关系、报到证等作为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截止2020年7月31日)及参加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持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学历类别不限。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岗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并且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为全日制。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6)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岗位,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事业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3.截止2020年8月4日,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年、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或面向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6.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招聘岗位面向研究生的不作开考比例要求。

8.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9.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0.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原则上不再递补。个别特殊的岗位需要进行第二轮递补的,必须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主管机关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其中:岗位条件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可以进行递补。

12.报考者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延长期限,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13.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中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报考者必须在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14.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1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笔试当天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还报名费。有关证明材料如下: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贫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十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龙岩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四、咨询服务

龙岩人事考试网、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方面的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在岗位表中查询;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问题,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7-2313850;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7-3293326;

报名手续和考务(技术问题)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请与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7-3293338、3293339。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0年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4.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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