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石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022-03-19 23:24:28阅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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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石柱县公安局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022年公安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应当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证明(加盖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鲜章);

(四)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沟通交流能力较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形象气质佳;

(六)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8.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特别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招考现场。请考生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2.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为2022年3月31日计算。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http://cqszx.gov.cn)网站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考栏目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7楼考试培训中心(此次招聘只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驾驶证、退伍证、房产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后再交40元考务费。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按要求收取资料。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 4月1日下午15:00在县人社局大楼7楼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五、具体的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的招聘方式。各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应大于2:1,不足该比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可以调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其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包含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三项。体能测试项目中分别按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两个年龄层次设置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体能测试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为不合格。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测人员,若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测(小于1:3比例的,全部人员进入体测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在笔试时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后,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凡应参加体能测试而未参加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以最后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暂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七楼(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分别按本简章相应岗位报考优先、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政府网的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招考栏目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石柱县公安局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照现有辅警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本简章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3334037

考务咨询电话:023-73339515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1.2022年石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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